2025年度@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5-06-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招标人为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企业合并及法人单位出具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2)对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识别的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企业合并及法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升和改进事项,向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反馈相关方面提升和改进事项建议。
(3)具体服务内容以每年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限:二年,自2024年财务决算准备开始至2025年财务决算全部工作结束,合同一年一签。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相应资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完成备案)。
3.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 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承担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情况;
(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4.财务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2-2024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至 2025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其中
(1)获取:投标人将“3.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包含的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室, 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3.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包含的所需材料所有扫描件(彩色)合成一个PDF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com)并电话通知我公司,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⑴、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
⑵、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本项目代理人的,出示身份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证明材料、2022-2024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报告)。
⑷、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诺;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承担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情况的承诺;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承诺(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注意事项:
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
⑵、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内蒙古(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