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答疑澄清公告 一、说明 1.本《 答疑澄清文件 》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与本《 答疑澄清文件 》有不符之处,以本《 答疑澄清文件 》为准。 二、答疑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3本工程的工程投资限额(既是清单报价上限,也是限额设计上限)为人民币:11430.46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陆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金额大小写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3本工程的工程投资限额(既是清单报价上限,也是限额设计上限)为人民币:11430.46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陆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 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3本工程的工程投资限额(既是清单报价上限,也是限额设计上限)为人民币:11430.46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叁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 2、 招标文件 “第五章4.危大工程清单”表中是否只需编制“工程部位”一列中有文字描述的危大工程清单工程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工程部位”一列空白的说明此工程不含危大工程,不需要编制响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请明确? 回复: 本项目包含的 危大工程 为 “工程部位”一列中有文字描述 的内容,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 3、请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编制在投标文件暗标“四、施工方案”中? 回复: 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 招标人:廊坊市广阳区康复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