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CZ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采购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CRDQG1C-CZXM-2025-002
1.竞谈条件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CZ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CZ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CZ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CZ铁路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混凝土降黏剂进行公开竞谈。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川藏线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色曲特大桥位于昌都市加卡经济开发区境内,为跨色曲而设,色曲为澜沧江最大一级支流,常年流水,水量较大,色曲河道狭窄,两岸不良地质极其发育。色曲特大桥全桥中心里程为DK886+196.85,起讫里程为DK885+640.5~DK886+744.3,全长 1103.8m,全桥孔跨布置为(70+880+70)m 钢桁悬索桥(双线)+2(32m+24m)简支梁。主桥中心里程为 DK886+168,采用(70+880+70)m 钢桁悬索桥,桥址处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勘察、设计、施工难度极大。谷底仅有修建水电站施工便道与 G214 相连。
本桥为双塔三跨悬索桥,大桥主缆跨度布置为(190+880+230)m,主梁跨度为(70+880+70)m钢桁梁,双线铁路桥,桁宽25m,桁高12m;主缆垂跨比采用1/9;主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两岸塔高均 173m;两主塔均采用群桩基础,锚碇采用隧道锚。桥梁两端分别接昌都隧道和邦达隧道。昌都隧道洞口采用合修,邦达隧道洞口采用分修。2.2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JNJ-01 | 混凝土降黏剂 | / | 吨 | 1748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吉塘镇中铁建大桥局工地 | 姜宇 18540307555 |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厂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由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及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7)投标厂家中标后须增加现场存储桶,架设上料管路,并对拌合站操作系统进行改造;
(8)因我单位使用降黏剂为主塔混凝土改善和易性、降低混凝土绝热温升、杜绝混凝土裂缝产生等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日期后10日内到招标人项目部参与8小时、24小时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响应截止日期后20日内完成试验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中心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室内试验合格强度报告及混凝土各项性能(和易性、坍落度、扩展度等)满足现场施工的报告,并提供原材料检验合格报告。在前述要求日期内未完试验试配并取得合格报告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须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配试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股份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9时00分。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5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结算及付款6.1供应期及付款约定:双方约定以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验收方式为过磅验收。
6.2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资金情况向卖方付款:
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70%;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95%;12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100%。
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买方不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的,逾期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计算,但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4%。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8月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CZ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吉塘镇波乃村中铁建大桥局项目部
联系人:姜宇 185 4030 7555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JNJ-01 | 混凝土降黏剂 | / | 吨 | 1748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吉塘镇中铁建大桥局工地 | 姜宇 18540307555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编号 | CRDQG1C-CZXM-2025-002 |
1.1.3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组织单位 | 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内容 | 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 形式:凭账号密码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提问 |
2.2.2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 文件发送方式: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澄清补遗栏目统一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澄清补遗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05日09时0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 文件发送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中查看有关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公告及澄清文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 文件发送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中查看有关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公告及澄清文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 |
3.2.4 | 投标报价规则 | 投标报价规则详见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5.6 | 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5.9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
3.6.3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1)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加密并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涉及的每张图片内容应清晰可见。 (4)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在需要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不适用 |
4.1.5 | 电子招标文件加密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5 | 电子招标文件解密要求 | (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8月0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 ||
5.2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3)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4)开标结束。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负责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 |
7.4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无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无。 |
7.5.4 | 当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不偏离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可按招标人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 |
10.1 |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4 | 中标人接受招标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
10.5 | 合同签订: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 |
10.6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在相同条款项中内容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 |
10.7 | 所有带★并加粗的文字为特别强调说明,请重点关注并参照规则执行。 |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组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本次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偏离
本次招标物资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澄清,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对未回复的投标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修改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对未回复的投标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根据不同招标物资投标报价包括投标基准价、综合费用等。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投标报价规则详见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备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包件供货的相应能力。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型号规格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财务能力”应附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招标公告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供货业绩等资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按照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5.11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10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生产商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3.6.5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若3.6.4有要求)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副本”字样)。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电子版本统一收容在U盘内,不接受光盘形式。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装订、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电子版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组织单位。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铁建云采线上开标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招标组织单位从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公示。
7.2 评标结果公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组织单位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上公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无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纳入中国铁建大桥局失信合作方名录。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的调整: 由于本次招标的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因此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招标物资的数量在招标总量±10%范围之内进行调整。因工程施工设计变更而引起的数量、品种、交货期、交货地点的调整不受此范围的限制。招标人有权对交货地点和交货期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交货期变更产生的单价调整,仍按本章第3.2款办理。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
8.1重新招标
8.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8.1.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物资包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招标人和招标组织单位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 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 的,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6.2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标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出现上述(3)、(4)情形的,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上述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物资类别/名称)开标记录表
招标人:
招标编号:类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递交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招标人代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大写) (¥小写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