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2-411481-04-01-455921(如有),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城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永工程【2026】009号 采购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6-48;项目编号:E4114002441A20004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是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同步配套建设阀门井、控制阀门、排气排泥装置、消防栓等附属设施。
2.4建设地点:商丘市-永城市
2.5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包):24415682.74元;
第二标段(包):25122917.52元;
第三标段(包):财政评审后工程费用的0.8% 。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10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一标段、二标段:60日历天;三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3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2.14其他说明: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质保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适用标段:第一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6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适用标段:第二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6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适用标段:第三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6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具备给排水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工程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完工(竣工)验收等佐证材料,仅简历自述不予采信。
投标人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3.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
3.8其他要求:
企业类似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建并完工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城市供水管网类似业绩至少2项。
项目经理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担任过单项建安合同额≥150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完工(竣工)等佐证材料。近3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招投标违法违规行政处罚记录。
业绩认定:只认可供水管网、配套阀门井及阀件等建安价款,剔除房屋建筑、设备购置、绿化等非供水管网内容;不接受分包业绩、联合体牵头方以外的联合体成员业绩;严禁挂靠承揽业绩参与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项目信息截图。施工合同、完工(竣工)验收资料;资料须能够体现供水管网金额、建设内容、规模、完工(竣工)验收时间,若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区分供水管网工程建安价款的,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显示供水管网价款佐证材料。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 11 月 17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十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加密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机器管招标”投标制作工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5.8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5.9 本项目使用“机器管招标”系统及对应工具箱,各投标人请通过交易中心官网“新平台登录”参与交易,具体请查看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机器管招标”交易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5.10本项目实行“否决投标情形”集中展示,目录内已详细列明本次招标的所有否决投标条款,条款内容具体、明确,无概括性、模糊性表述。未列入“否决投标情形”集中展示目录的,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 2026 年 10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7日 00 时 00 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6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6日 17 时 3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永城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永城市中原路8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0-27133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联系人:周涛 宋相举 郭旭 李志晓
电 话:0371-67789369 18503866112
监督单位:永城市水利局
地 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
电 话:0370—5171685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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