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范围为长沙市中心城区,总面积约 1200 平方公里,覆盖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和长沙县等 7 个区县城区,各区县城区面积详见表 1。在项目范围内,结合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自建房管控的五类重点区域,按照人口密集、建筑密集、违建易发、安全风险大的原则,同时考虑 2025 年以来的违建排查监测数据及现场航拍情况,划定重点区域约 45 平方公里。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违建监测数据及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重点区域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重点区域具体范围进行动态调整。针对重点区域,应加强新增违法建筑排查与监控力度,严防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先进技术,结合人工核查,对工作范围内的建筑物实施分级、分频次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筑。通过遥感影像获取、疑似新增违法建设自动提取与内业排查、外业实地调查取证和任务清单制作等步骤,形成违法建筑整治任务清单,并分批次提交相关成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城区范围卫片监测。针对城区约 1200 平方公里范围,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开展 4 轮新增违法建筑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卫星遥感影像获取、疑似新增违法建筑自动提取与内业排查、外业实地调查取证和任务清单制作。
(二)重点区域无人机监测。针对 45 平方公里分散在各县、区的重点区域, 利用无人机开展 12 轮新增违法建筑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无人机数据获取与正射影像制作、疑似新增违法建筑自动提取与内业核实、外业实地调查取证和任务清单制作。同时,根据工作需求,针对违建高发区域开展无人机自动巡航监测,及时发现施工中疑似违法建设行为,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提升违建治理效能。
(四)审批数据汇集、整理和套合分析。日常收集、整理和更新工规证、竣工证、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审批数据,对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新增违法建筑图斑进行审批数据套合分析,逐个核对疑似新增违法建筑是否与工规证、竣工证、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分析疑似新增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并截图套合结果。
2.人员配置要求4.1质保期:一年。服务时间:乙方应该确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乙方须在 3 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3 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4.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4乙方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须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乙方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乙方须保证,甲方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甲方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25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76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完成全部工作量的 80%支付合同金额的 5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0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验收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 3.预付款保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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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10-21 —— 2027-10-31
五、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整体验收。甲方在收到成果文件后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乙方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成果要求:
(一)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 度分带,38 带)。
2.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
(二)成果格式
1.矢量图斑数据为 shp 格式。
2.任务台账格式为 xls、xlsx 或 et 格式。
3.任务信息表为 PDF、doc、docx 或 wps 格式。
4.任务清单为 PDF、doc、docx 或 wps 格式。
5.其他相关文档格式为 doc、docx 或 wps 格式。
(三)成果内容
1.矢量图斑。
2.任务台账。
3.任务信息表。
4.任务清单。
5.相关技术文档。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一)查验乙方是否已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二)查验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及是否在规定时限内递交。
(三)查验项目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一)查验项目团队的配备和执行情况。
(二)查验乙方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期内。
(三)查验乙方验收的自查情况报告。
(6)履约验收标准:
项目实施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三)《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21);
(四)《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五)《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
(六)《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七)《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八)《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九)《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城市运行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机制的通知》
(十)《长沙市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十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运行安全常态隐患查整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6〕2 号);
(十二)《长沙市城区违法建筑动态遥感监测图斑任务标准(试行)》;
(十三)其他相关标准和文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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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本项目的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有权向出具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乙方需按期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确认。若乙方3次整改仍 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无法实现的,甲方可依法依规解除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5.本项目全部服务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定署名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复用、转载、授 权第三方使用本项目成果。
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7.甲方不得要求、授意乙方违反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8.乙方享有本项目服务成果的署名权,甲方应尊重乙方合法署名权益,不得随意剥夺、篡改乙方署名。
9.承担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依规向甲方收取对应服务费用。
5.乙方享有本项目服务成果的署名权,本项目全部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乙方应当自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全程接受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开展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 方合规履约管理工作。
7.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项目阶段性验收、最终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在服务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全套技 术服务、技术答疑及配套支撑工作。若项目资料、成果文件存在内容遗漏、数据错误、格式不符等问题,乙方须无偿及时完成修改、补充完 善工作,并将整改完善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保项目成果符合合同及技术要求,由此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项目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成果资料、涉密信息等负有全程保密管理责
任。乙方须采取完善、有效的保密措施,切实保障研究成果及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泄露、传播、转借、授权任何 第三方使用涉密资料。因乙方管理疏漏、主观过失或履职不当造成资料泄漏的,乙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乙方须严格对照国家现行标准、地方技术性规范、各级相关政策要求,对本项目输出的全部服务成果、技术文件、研究结论进行全面审核 校验,确保项目成果合法合规、科学准确、符合各项技术及政策要求,并对项目成果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10.自觉履行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担本合同项下及法定范围内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全部责任与义务。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4.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甲方更改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甲
方应据实按照乙方已实际开展、投入实施的工作量结算并支付对应服务费用;乙方单方提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全额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合同总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返工,直至成果满足合同约定要求;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若违反保密相关事宜,须按合同总金额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应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9.若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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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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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中标单位为: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联合体。
4.合同款项支付给成员单位的具体规定:合同款项按照付款阶段支付到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牵头方)后,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按联合体协议中合同工作量比例将相应款项支付给湖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员方)、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成员方),成员方须同时开具与款项对应的税率不低于6%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牵头方。
5.本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