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地市公司债务风险专项审计中介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6-161
项目名称: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地市公司债务风险专项审计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3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地市公司债务风险专项审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付审计成果。审计服务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现场审计业务,提供完整审计数据,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问题沟通、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审计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10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注1:(1)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指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其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参与本次谈判采购;分支机构参与谈判采购的,应当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或总公司证明已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对应业务的制度文件,授权文件或制度文件中应明确总公司对参与本次谈判采购及履约行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活动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只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2:①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以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②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现场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费用并现场填写《获取登记表》,未缴费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或未经登记的,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转账获取方式: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获取谈判采购文件,需在转账后及时致电0591-83393310、83393312与财务人员确认,填写《获取登记表》并扫描发送至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83393301@[链接])。未缴费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和未经登记的,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或线下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链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4.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161000705253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林灵冰、陈云/0591-83393310)、负责人游莲钦、吴国泷/0591-83393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数据科技园
联系方式:胡女士/0591-87018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秀鸿/ 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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