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04-26J6-FG1611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兰永临高速公路工程防水板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
中国·(兰州)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104-26J6-FG1611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资产管理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兰永临高速公路工程所需的防水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考勒乡河西村西侧考勒互通立交,从洼牙沟大桥起始,经西岭隧道至叉沟大桥,再沿本池沟大桥由北向南布线而上至春台一号隧道,起讫桩号为K44+630至K53+997,主线全长9.388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为25.5m,汽车荷载等级Ⅰ级,新建桥梁8座,长隧道2座,涵洞8道;其中考勒连接线起点与考勒立交主匝道顺接,穿越黄家咀隧道,经苦水沟大桥与折达公路连接,起讫桩号为KLK0+000至KLK4+678.835,全长4.679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10.0m,新建桥梁3座,隧道1座,涵洞10道。
2、采购范围: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其他运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水板 | EVA(1.5mm)厚度允许偏差±5%,宽度允许偏差±1%,长度不允许出现负值,宽幅为4m。断裂拉伸强度≥18MPa;扯断伸长率≥650%;撕裂强度≥100KN/m;(不透水性)0.3MPa,24h无渗漏;低温弯折性≤-35℃,无裂纹;(加热伸缩量)延伸≤2mm;(加热伸缩量)收缩≤6mm;(热空气80℃,168h)断裂拉伸强度≥16MPa | ㎡ | 35000 | |
合计 | 35000 |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文件采购数量有偏差,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供应商保证所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其他运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4)供应商在参与时需提供拟供应货物的检测报告1份、质量合格证明1份。
(5)本次采购所投货物必须满足国标要求,执行标准为GB 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板 第1部分:片材》,该标准自2017年3月23日改为推荐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我方提供详细参数为设计要求参数,防水板所有参数必须符合我方提供详细参数。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若因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
(6)供应商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凡因材料本身制造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品质不合格、制造工艺不当或存在内部夹渣、裂纹、气孔等隐蔽瑕疵)直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无论该材料是否已通过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测检验或批准使用,响应供应商(中标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立即无偿更换缺陷材料、返工修复损坏工程、承担事故处置及加固重建等全部费用,并全额赔偿采购人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责任不因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届满而免除,采购人先行承担赔偿后被第三方追索的,有权向响应供应商(中标人)全额追偿。
5、交货时间及地点:
5.1交货时间:2026年10月-2027年12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响应供应商应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确认的具体采购需求为准,开展备货、供货事宜。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人发出上述通知后7 日内完成以上全部物资或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分批供货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并完成备货,并发货至(指定位置)。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响应供应商需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5.2交货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考勒乡三塬村LYL7合同段施工现场。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材料进场路线,进场不作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
6.1本次采购的防水板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EVA(1.5mm)厚度允许偏差±5%,宽度允许偏差±1%,长度不允许出现负值,宽幅为4m。断裂拉伸强度≥18MPa;扯断伸长率≥650%;撕裂强度≥100KN/m;(不透水性)0.3MPa,24h无渗漏;低温弯折性≤-35℃,无裂纹;(加热伸缩量)延伸≤2mm;(加热伸缩量)收缩≤6mm;(热空气80℃,168h)断裂拉伸强度≥16MPa。防水板为白色半透明状本色,生产原料为原生料,生产线不得使用再生料、回收料、中转料等,不得添加颜料;每卷防水板表面必须有生产厂家名称或标段等不可擦除和涂改永久性标识。
6.2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本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质量专家巡查组现场抽检、工程监理部试验室和采购人现场试验室针对本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特定要求和本询比文件第七章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遇不同要求时,以本项目业主、工程监理部试验室和采购人现场试验室要求为准。
6.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若进场材料检测不合格,响应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
6.4货物每批次进场时必须提供出厂材质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货物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货物悬挂的标牌相符。
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银行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供应商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经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按月(上月10日至当月9日)及时对账,于次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投标人支付货款的60%-80%,剩余货款17%-37%(扣除3%质保金)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全额支付,在货物供应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质保金自货物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由响应供应商提出退还质保金申请,经采购人评定意见后给予全部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同时响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7.4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2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且工程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货物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需方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7.5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总价55.94万元,含税金额总价为57.62万元(税率3%),含税金额为总价63.21万元(税率13%),本次采购根据经评审的不含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防水板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3、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五年(2021-20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及无诉讼及仲裁情况的相关证明,不在国内交通系统外购交通产品当年黑名单;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出具的带有CMA图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需提供交通产品CCPC认证证书或铁路产品CRCC认证证书;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ISO9001认证(或同等)证书;
6、近三年完成10个以上铁路、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 其中至少1个工程项目的供货合同防水板数量不低于50万平方米;响应供应商的有效业绩认定范围包括:①响应供应商自身的业绩;②响应供应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的业绩。生产厂家作为响应供应商时,仅认定其自身的业绩,不得使用其代理商的业绩;
7、防水板厂家需具备年产1000万平米以上的生产能力;
8、每卷防水板表面必须有生产厂家名称或标段等不可擦除和涂改永久性标识;
9、须签订质量承诺书,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2、被列入采购人受限供应商或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材料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内其响应将被否决。
13、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为业主准入厂家,本次询比所供材料生产厂家必须为从以下生厂厂家:衡水明光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衡水中裕铁信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衡水翰林工程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陆交通器材有限公司、衡水大禹工程橡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衡水丰源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河北佰泰橡胶有限公司、瑞腾博远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衡水市隆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衡水中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部铁建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仪征易力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德盛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衡水众鑫工程橡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9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由“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https://bid.powerchina.cn/help,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新版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安盛大厦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794766025
电子邮箱:2605785051@qq.com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8641860203
电子邮箱:290587179@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15794766025/18641860203
电子邮箱:290587179@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纪委办公室(0931-7847116)提出投诉。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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