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人力资源派遣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预算:派遣服务费按不超过120.00元/人/月计算。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服务内容: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用合适的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人才引荐、人员招聘、入职审核、人员培训、工资核算、人员考 核、信息统计、辞职辞退、劳资纠纷处置、人力资源咨询等全流程服务;
2.按法律法规保障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按相关法律法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等,配合做好人员考核工作;
3.按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派遣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派遣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合同内容的沟通说明工作;
4.建立派遣人员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为派遣人员建立人员档案,做好信息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四)服务要求
根据我局需求与我局派遣的公共辅助员及时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按时缴纳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按月及时发放工资等。
(五)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单位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二)报价文件(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四)信用信息证明材料(可在深圳信用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下载);
(五)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
(六)相关资质证明;
(七)项目服务方案;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价时间和方式
请于2025年7月31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所列需要提供的资料纸质件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卫生工委办公室)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louxinmeng@szpsq.gov.cn。
七、重要提示
(一)我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对于资格性、符合性条件不符合要求、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响应方案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均应认定响应无效。
(二)对于存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
项目联系人:娄工
联系方式:13712692356、0755-84511214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询价公告.pdf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询价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