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F-G25254
本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采购内容:采购4辆车辆型号为江铃全顺牌(T8)长轴中顶后双胎厢式运输车,用于物流配送。
最高投标限价:每辆车249233元,共计4辆,合计996932元(裸车价,不含购置税)。
中标供应商:1家。
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计划合同履约期:50日内;
1.5采购结果应用范围: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行信息或基本账户信息。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本次采购车辆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确保货源正规);若为生产厂家直属销售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2.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名单内。
3.3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 8时至2025 年12月21日 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30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6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
监督部门: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452-6755011
电子邮箱:174593408@qq.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民航路211号
异议受理时限: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函内容应包含: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被异议人的名称;3.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异议相关事项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4.异议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5.提出异议的日期;6.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书;非法人组织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章,并附主要负责人、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书。7.异议人须将异议函纸质版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
注: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异议。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民航路211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452-6755032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86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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