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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商业地块一

江苏省 其他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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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备〔2023〕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隆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商业地块一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沛县红光路东侧,东环路西侧,千秋路南侧,沛公路

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409.27平方米,包含1#、2#、3#、5#、6#五栋3层商业住宅楼,S1#、S3#二栋6层商业用房,S7#小区变电站及垃圾房,7#商业用房、小区变电站及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智能化等配套附属工程配套附属工程。(经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1.4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价:5988.51万元。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7月21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7月28日 17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5 年7月28日 17 时 00 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5年8月1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8月11日0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1 分

施工组织设计:11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2.2.4

(1)

投标报价(81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90%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4(2)

施工组织设计(11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

1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机械设备、堆场、加工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阶段总平面图合理性情况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

/

施工进度计划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管理策划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

/

施工组织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5

/

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大型工具、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投入计划情况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

/

结合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5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5分)

1 、编制施工阶段 BIM 实施方案 1 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 BIM实施方案,罗列出 BIM 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要求方 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可利用本公司成功案例相关数据、资料、图片补充说明;

2 、提交三维场地规划布置模型2分

3D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规划现场施工区域、 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直观展示项目部办公、 生活区域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塔 式起重机位置、材料仓储、堆场、加工作业区,并可根据施工周期进度动态调整;

3 、提交建筑单体三维展示 BIM 模型:2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各专业施工图纸建立三维展示 BIM 模型,要求与场地布置相结合,对施工装修做重点展示)

注:上述 BIM 资料以 PDF 和视频(视频以 MP4 格式)格式提供,模型均需提交.rvt 格式,视频总长不超过 5 分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特别说明: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暗标,BIM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及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内容。)(包括 U 盘中文件名称也须符合暗标要求)

2.2.4

(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2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7月 1 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 (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 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每个业绩1分,满分2 分。

注: 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2.4(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房屋建筑)结果计取(以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动 态 查 询 系 统“网 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 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G 值为 6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6=4.65)。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2.2.6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 5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投标企业数量小于三家并大于等于两家时可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网 ( http://www.jszb.com.cn/jszb/ )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8.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 月21日至 2025年7月28日。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9.2 付款方式: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全部施工至正负零后付合同价的10%;全部主体封顶付至合同价的30%;全部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全部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完成付至合同价的5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附属)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资料齐全报送招标人后,招标人先安排中介机构进行预审,预审完成后送审计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最终以审定的工程造价,扣除审减额的5%后为工程的竣工支付金额。审计完成、扣除相应费用后,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

9.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

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沛县隆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汤沐路南侧帝王大厦A幢1单元501室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

邮编:221600

邮编:221600 

联系人:赵谦

联系人:陈坤

电话:18251608913

电话: 0516-89648809

2025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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