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兴业县蒲塘镇石崎村烘干车间、冷库乡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9002856027013001 | |||||||||||
招标人 | 兴业县农业农村局 | |||||||||||||
建设单位 | 兴业县蒲塘镇石崎村集体经济组织 | |||||||||||||
代建单位(如有) | 兴业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鸿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玉林市兴业县蒲塘镇石崎村。总建筑面积为2045.44平方米;建筑高度:5.9米。含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4日 | 开标地点 |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网上开标直播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11月 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11月 1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凯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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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凯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779676.50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欧海宁(注册编号: 桂245121223161; 身份证号:4501**********203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花(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1)0002992 身份证号: 4501**********6923) 陈以凤(注册编号:桂建安C1(2026)0009043 身份证号: 4408**********76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企业信誉实力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801081.06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昌盛(注册编号:桂245131336252; 身份证号:4525**********04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玉清(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8)0002070) (身份证号:4509**********3943) 李中锋 (注册编号:桂建安C1(2026)0013460) (身份证号:4509**********209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企业信誉实力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源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799202.79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雷凯(注册编号:桂245141550354;身份证号:4501**********00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嘉宝(注册编号:桂建安C1(2026)0013503) 身份证号:4523**********1531) 庞焕(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1)4002171) 身份证号: 4525**********39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企业信誉实力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765007 | |||||||||||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评审打分情况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 11 月 5 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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