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巡1717”船2026年度结合中间检验的维修项目01包(电力推进系统维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260101STCG056G
项目名称:“海巡1717”船2026年度结合中间检验的维修项目01包(电力推进系统维修)
预算金额: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海巡1717”船电力推进系统维修服务。
2.船舶简介:本船为一艘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全电力推进、DP-1级、具备海事系统航标布设、巡检和维护能力的新一代中型航标船,航区为远海航区,作业于远海航区,满足法规、规范对中国远海航区货船和远海航区起重船的要求。
3.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更换主推进遥控系统。
(2)更换主推进变频器。
(3)更换主推进电机编码器。
(4)电缆接线以及其他牵连项目。
(5)临时管路检修、日常养护、船体管养等及其他不可预估的隐蔽项目。
4.项目基本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维修范围清单组织拆装、修理、维护、调试及其他相关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验收工作。
5.项目预算金额:¥3,100,000.00元(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含税),其中包含临时管路检修、日常养护、船体管养等及其他不可预估的隐蔽项目暂列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含税),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投标人需对各分项进行详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施工费、材料费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交付。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按要求完成“‘海巡1717’船2026年度结合中间检验的维修项目01包(电力推进系统维修)”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至 2026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方式:1.(1)现场获取: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现场缴纳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 (2)邮寄获取: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收件人:吴工、纪工;电话:0754-87277009】并缴纳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邮寄);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坏概不负责。 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23号
联系方式:程工 0754-88525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吴工、纪工 0754-8727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威涛
电 话: 0754-8852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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