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ZH-2026-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监理五标段已由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文号:长发改审批字〔2022〕26号、长发改审批字〔2022〕157号。文件名: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单位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监理五标段
2.2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施工五标段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泵站改造工程、内网改造工程、外网改造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质量标准: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2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吉建规[2025]3号文件及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造价专业人员一名。该人员可由上述监理机构人员兼任,或另行配备,其资格证明材料(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不作资格审核强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能够满足项目造价管理工作需要即可,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以上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已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过期未领取不再受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各地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链接])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5.2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参加,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 2185 号
联系人:李凯春
联系方式:0431-82858188(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人:刘琦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办公电话)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链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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