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招标
一、 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参加本次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根据日常诊疗需求,对第三方检验服务进行采购,采购项目包含: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测定等32项普通检测项目,呼吸道225种病原检测等22项特殊检测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需求及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完成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金额:68万元/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3.2财务状况:提供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2个月的企业据实提供,加盖公章)
3.4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不满2个月的企业据实提供,加盖公章)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投标人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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