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K1505002025080801001)
库伦旗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于2025年9月1日09:00时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伦分中心开标,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现对中标结果进行如下公示。
一、中标单位: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0.56分)
1、投标报价:12143277.7元。
2、工期:358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项目经理:赖英杰(中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201012093)、技术负责人:郝俊莲、安全员:姚海燕、施工员:李兴、质检员:高泽华、资料员:温雪敏、材料员:苏贵栋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业绩情况:
(1)扎鲁特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异地治沙项目
(2)锡林郭勒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正蓝旗2024年项目(异地治沙)
(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蒙辽界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科左后旗)施工
(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北部地区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扎鲁特旗工程固沙+灌草结合和人工种草)
二、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求和条件的内容:
1、招标控制价:12154810.00 元
2、工期:358日历天。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或林业或草原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之年起算。
4.4、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5、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4.7、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C 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4.8、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4.9、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25)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分单次达30分(含30分)以上的,公示期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4.10、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