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包5(三次)废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包5(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包5(三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905号
3、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4-8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50.00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4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5月20日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邢红、张月娥、段相远、孙幸丽、韩静、芮乾坤(采购人代表)、门晓玉(采购人代表)。
4、评审情况:本项目于2025年05月20日形成了评标报告并结束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将“符合性评审”写错为“资格性评审”,于2025年5月21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修正评标报告。
四、废标内容: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内容进行复核,发现如下情形:
供应商:商丘琅玛商贸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但评标专家未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之规定对该供应商的小微企业进行认定且供应商未享受价格折扣。
采购人于2025年5月23日,将以上情况书面报告监督部门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财政局对本项目依法进行了调查审查。商丘琅玛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管理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该公司应享受20%的价格扣除。在按照评分标准价格扣除后,中标候选人排序发生变化,改变了中标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商丘市财政局作出处理决定,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接受。如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凯旋南路292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370-325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2室
联系人:张女士、潘女士
联系方式: 0371-85510500/659283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祎、潘雯雯
联系方式:0371-85510500/65928326
4. 监督部门
名称:商丘市财政局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东路99西南方向20米
电话:0370-2697567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