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物业管理服务部2025年食材采购配送 |
服务范围 | 粮油、菜类、调味品、蛋奶及其他主副食品等采购配送服务 |
服务要求 | 1.我司所配送的商品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2.为确保食品及场所安全,我司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下开展。 3.我司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的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 4.我司具备一定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能对采购人定时提供每日菜价查询、每日供应量、历史供应量明细清单查询等服务功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满后,若中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年度财政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乙方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后,双方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费率保持不变)。 |
服务标准 | 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货物符合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具体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世梅,王良明,单晓梅,李春夏,韦永辉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0.6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物业管理服务部2025年食材采购配送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物业管理服务部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2号联系方式:0551-626018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诚电话:0551-66223868,66223646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