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
柴油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403-LYLGS-2026-106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分中心就中铁十四局集团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柴油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1.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建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线路长度80.858km。我单位负责承建LYL-9标,K71+200~K72+600、LHK14+025~LHK20+000,位于甘肃省临夏市东乡县附近,主线长1.4Km,莲花连接线5.975Km,主要工程内容有东塬枢纽立交、临夏东管理所、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临夏东收费站、临夏东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考勒匝道收费站、临夏东养护工区生产区、临夏东停车区、东乡及莲花连接线房建、刘家峡服务区、莲花连接线5.975Km、临夏东立交连接线、段内绿化。
1.2询价内容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中铁十四局集团及所属单位的供应商警示名录范围内,未被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内。
2.4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5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6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3.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柴油 | -10# | 吨 | 180.00 | 甘肃省临夏市 | 2026.11.10 |
合计 | 180.00 | |||||
附注:柴油由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中标人须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辆,不需要储油设备。加油按升计量,过磅复核,换算系数0.84kg/L。 | ||||||
3.2技术规格书
3.2.1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本产品所有技术指标、检测方法及验收规则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规范要求。
3.2.2合同交货计划
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时间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①柴油结算单价采用浮动价格结算。
②供应期规定: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期。
③柴油投标价格的规定:以到货当日甘肃省发改委网站最新公布的成品油对应标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供应期出厂价,设投标人投标到站单价=A,投标出厂单价=B,价差=Y,则A=B+Y。其中价差Y包括投标人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3.3.2付款方式
①货款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柜台电汇、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使用银行承兑时手续费与贴息由乙方承担,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②付款周期:当批材料结算确认且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在第1个月支付当批货款的70%,第2个月付清(所有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运输、装卸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3.4.3供货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甲方指定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他要求:乙方必须随货提供每批材料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3.4.9如供应商不响应报价的,采购组织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将供应商纳入单位警示名录。
4.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8时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6.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2999号
联 系 人:刘新飞
联系电话:18865516660
电子邮件: ZT1403WZCG@163.com
6.2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环城西路9号
联 系 人:李子亮
联系电话:15555878927
电子邮件:654529233@qq.com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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