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新批投资[202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宜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2.2项目编号:HBYL-2025-025
2.3项目实施地点: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周边古河道。
2.4项目规模:
4#生态湿地:恢复湿地总面积130471㎡ ,建设湿地植物防护带面积16099 ㎡ ,建设湿地基底改造面积40745㎡,恢复湿地挺水植物面积20375㎡ ,恢复湿地浮叶植物面积6888㎡,恢复湿地沉水植物面积40745㎡,建设生态浮床面积5619 ㎡。
5#生态湿地:恢复湿地总面积66725㎡ ,建设湿地植物防护带面积5782 ㎡,建设湿地基底改造面积20957㎡,恢复湿地挺水植物面积10954㎡,恢复湿地浮叶植物面积22190㎡,恢复湿地沉水植物面积3752㎡,建设生态浮床面积3090㎡ 。
6#生态湿地:恢复湿地总面积50519㎡ ,建设湿地植物防护带面积5145㎡,建设湿地基底改造面积16291㎡,恢复湿地挺水植物面积7842㎡ ,恢复湿地浮叶植物面积 16291㎡,恢复湿地沉水植物面积 2702㎡ ,建设生态浮床面积2248㎡ 。
2.5招标范围:一标段: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4、6号湿地建设,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5号湿地建设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18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4、6号湿地建设,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5号湿地建设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企业提供新版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一、二标段投标,为保证工程进度,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参与两个标段投标时,若已在
1 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该项目的评标顺序依次为:一至二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11-06
00:00:00至2025-11-12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联系人:郜玉成 ,联系电话:0319-4751205;河北宜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一,联系电话:18833719530,电子邮箱:hbylzb123@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
电话:0319—4755143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宜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新河县 | 地址: | 邢台市冶金北路华夏银行908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郜玉成 | 联系人: | 张一 |
| 电话: | 0319-4751205 | 电话: | 1883371953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ylzb123@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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