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70%,地方配套30%,招标人为扬中市河道治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中市境内施工05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太平洲“裹头”及两缘、丰乐桥、太平洲洲尾胜利河、小泡沙中部右缘、落成洲右缘、太平洲左缘二墩港、小决港以及夹江兴隆弯道等护岸加固,总长度约15公里。扬中市境内概算总投资:34030万元。
招标范围:太平洲左缘小决港下段护岸工程
本标段位于太平洲左缘小决港下段,对应洲堤桩号46+000~48+000,护岸 工程总长1690m。控制点坐标A1(3557368.803,489712.922)、A2(3557349.734,489659.251)、 A3(3555977.492,490345.659)、A4(3555959.232,490272.915)。工程主要内容为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依据水下地形、已建整治工程分布,本期整治工程分为3个抛区:①抛区为水上护坡,抛宽2~41m,抛厚0.6m;②抛区为水下护脚,抛宽20~45m,抛厚1.2m;③抛区为防崩层,抛宽15~25m,抛厚1.5m。概算金额2440.92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中含800万元及以上或含抛石方量 4万方及以上的水上抛石护岸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或工程量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11)其他要求2: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2)其他要求3: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如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负责(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最新消息:《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通知公告));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3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353.3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商 务 部 分:4分
技 术 部 分:3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4447083
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835823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扬中市河道治理中心
地址:扬中市江洲东路美人鱼北侧
联系人: 周艺
电话: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 系 人:崔雪晴
电话:0511-8515482513852954321
电子邮件:50281280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