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含试剂)、药品、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遴选项目招标(招标编号:YZLYL2025-G3-158-BLQT)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一、招标条件本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含试剂)、药品、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分标1: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002)分标2:药品配送服务;(003)分标3:医用气体供应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分标1: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适用于分标1)。3.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药品经营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适用于分标2)。4.投标人如为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用氧气经营企业,应具备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适用于分标3)。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适用于分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7.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2分标2:药品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适用于分标1)。3.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药品经营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适用于分标2)。4.投标人如为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用氧气经营企业,应具备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适用于分标3)。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适用于分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7.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3分标3:医用气体供应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适用于分标1)。3.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药品经营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适用于分标2)。4.投标人如为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用氧气经营企业,应具备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适用于分标3)。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适用于分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7.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23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除外]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七、其他本招标项目为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含试剂)、药品、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遴选项目,招标人为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ZLYL2025-G3-158-BLQT项目名称: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含试剂)、药品、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遴选项目项目性质:服务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分标1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及单位简要服务要求01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1项为了更好的保障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需要,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配送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实际,现择优选取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承担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常规配送业务……。服务提供地点:广西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配送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由招标人业务管理部门制订。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分标2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及单位简要服务要求01药品配送服务1项为了更好的保障医院临床用药需要,进一步规范药品供应配送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实际,现择优选取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药品(含放射性药品、中草药)配送业务……。服务提供地点:广西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配送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由招标人业务管理部门制订。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分标3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及单位简要服务要求01医用气体供应服务1项为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医用气体供应服务、气瓶年检服务,提供备用气瓶,承担合同期内氧气站设备维修、维护和检测费用(压力表、安全阀等)并提供检测报告的服务。服务提供地点:广西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配送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由招标人业务管理部门制订。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适用于分标1)。3.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药品经营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适用于分标2)。4.投标人如为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用氧(液态及气态)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用氧气经营企业,应具备医用氧(液态及气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适用于分标3)。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适用于分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7.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除外]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获取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1月3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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