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ZCS-C-F-250660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C20030800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政益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顺和国际大厦A320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080,000.00元 | 85.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C20030800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类(北京政益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20030800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 1.预算金额:115万元。 2.项目概述: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内财农〔2024〕100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度全区财政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进行采购。 3.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需求:按照《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内财农〔2024〕1008号)有关要求,对自治区12个盟市、101个使用衔接资金的旗县(市、区)开展2025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配合自治区本级做好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实地核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为主(含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任务、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各抽取1个(如不涉及某项任务,则不对该项任务进行评价)。总体上,每个旗县实地抽查项目原则上以产业项目、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其中抽查产业类项目不得少于3个、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至少抽查1个,衔接资金规模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全覆盖。同时,根据《贯彻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要求,每个旗县抽查十八大以来盘活、调整的产业项目不少于3个。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需全面核查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内容的落实情况,重点围绕资金分解下达、项目库建设管理、公告公示制度执行、项目实施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核查。同时,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与自治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相结合,同步排查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行为。对于近三年内国家考核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应予以重点关注。 服务成果: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要求出具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巩固成果任务)、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总报告、分盟市及旗县的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及问题清单,帮扶产业“四个一批”抽查情况总报告及问题清单。 4.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需求: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绩效评价对有关京蒙协作7个盟市、31个原国贫旗县全覆盖。产业类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类项目全部检查。服务成果:形成1套全区绩效评价汇总报告和31个旗县绩效评价报告,每个旗县就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 1.预算金额:115万元。 2.项目概述: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内财农〔2024〕100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度全区财政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进行采购。 3.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需求:按照《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内财农〔2024〕1008号)有关要求,对自治区12个盟市、101个使用衔接资金的旗县(市、区)开展2025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配合自治区本级做好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实地核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为主(含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任务、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各抽取1个(如不涉及某项任务,则不对该项任务进行评价)。总体上,每个旗县实地抽查项目原则上以产业项目、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其中抽查产业类项目不得少于3个、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至少抽查1个,衔接资金规模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全覆盖。同时,根据《贯彻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要求,每个旗县抽查十八大以来盘活、调整的产业项目不少于3个。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需全面核查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内容的落实情况,重点围绕资金分解下达、项目库建设管理、公告公示制度执行、项目实施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核查。同时,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与自治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相结合,同步排查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行为。对于近三年内国家考核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应予以重点关注。 服务成果: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要求出具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巩固成果任务)、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总报告、分盟市及旗县的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及问题清单,帮扶产业“四个一批”抽查情况总报告及问题清单。 4.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需求: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绩效评价对有关京蒙协作7个盟市、31个原国贫旗县全覆盖。产业类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类项目全部检查。服务成果:形成1套全区绩效评价汇总报告和31个旗县绩效评价报告,每个旗县就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 | 主要从报告完成的质量、专业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完全按照采购要求开展工作。 | 1,08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杨**、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C20030800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1.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20 1010 0100 0291 5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
联系方式:0471-665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471-3255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静
电话:0471-3255283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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