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森泰诺亚”船舶2021年防洪度汛工程服务合同纠纷案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单位采购 |
采购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事务中心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内容 | 负责完成“森泰诺亚”船舶2021年防洪度汛工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25)鄂民终212号)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具体如下: 1.向我中心了解案情,研究我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采用合法的方式协助我中心收集证据。 2.依据法律和案件证据,提出诉请/请求思路或答辩思路;依法代理我中心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3.代理我中心出庭参与诉讼/仲裁开庭或听证,依法提出有利于我中心的主张或意见。 4.代理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地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并按我中心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代理律师应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我中心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我中心利益。 6.代理律师对其获知的我中心的商业机密或者我中心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我中心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代理有权拒绝我中心提出的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的要求,我中心坚持其违法违规要求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8.案件结案后拟写案件总结报告及管理建议。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件代理诉讼事项完结后为止 |
服务金额 | ¥5000.0元 |
金额说明 | 按固定代理费模式收取代理费,费用为固定包干费用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5-30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事务中心(张嵩)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森泰诺亚”船舶2021年防洪度汛工程服务合同纠纷案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单位采购说明书.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