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行政中心石材铝板幕墙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JSZC-320600-NTWL-C2025-001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NTWL-C2025-0017
项目名称:南通市行政中心石材铝板幕墙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2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88432.12元(其中暂列金额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南通市行政中心连廊及特定轴现场柱子石材幕墙维修,石材面板更换及铝格栅加固维修,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国庆节假期期间(10月1日至10月8日)须完成至少6根立柱(具体为28轴2根、24轴2根、13轴北侧1根、9轴北侧1根)及4号楼、5号楼、7号楼墙面石材维修。因施工地点为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为不影响正常办公,主要施工时间为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遇有重要会议或活动需停止作业)等非工作时间,请供应商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对工期的影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如有)。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至少缴纳了2025年7月(含)以后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6.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为本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至少缴纳了2025年7月(含)以后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若为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新开办企业,则无需提供);
9.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 提供有效的现场勘察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
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详见附件)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须提供,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须为本供应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至少缴纳了2025年7月(含)以后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若为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新开办企业,则无需提供);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
4.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
注:供应商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查询方式: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 CA 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E3%80%82
五、开启
时间:2025-09-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世纪大道6号
联系人:夏鑫
联系电话:13813645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联系人:张轶男
联系电话:19802566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轶男
电话:19802566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