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已由以伽发改投资〔2025〕5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龚萍,招标人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伽师县
2.项目规模:改造老旧管网1238.79公里,采用管径为DN160-DN50的PE100级聚乙烯管,压力等级为0.8-1.0MPa及沿线附属建筑物1858座(处)配套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2429001001 | 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监理标段 | 270 | 76.53 | 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的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PE管材制造监理,监理资料制作与移交;按照工程建设要求配备现场监理人员,参与各阶段的验收等;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所需开展的其他服务等。 |
E6531003908002429001003 | 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第三方检测标段 | 270 | 47.83 | 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的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PE管材及管件等检测服务,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E6531003908002429001002 | 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平行检测标段 | 270 | 62.18 | 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的平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PE管材及管件等检测服务,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平行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PE管材及管件检测的能力;(3)第三方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PE管材及管件检测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监理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平行检测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第三方检测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被限制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不得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伽师县水利局 |
| 联 系 人: | 艾沙江·阿布力米提 | 联 系 人: | 张华芬、兰枫林 | 联系人: | 伽师县水利局 |
| 电 话: | 13319987607 | 电 话: | 17397643996 | 电 话: | 0998-6924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