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雨水管网检测、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镇江市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关于丹徒区城区排水防涝能力系统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已经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的镇徒经发(2024)165号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城区雨水管网检测、清淤工程投标。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城区
2、项目规模:估算价611.86万元
3、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丹徒区城区雨水管网检测排查、测绘、勘察、整改设计等内容。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3)测绘资质: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专业中涵盖工程测量专业。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3.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其中技术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正式职称评定材料载明专业为准),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和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需指定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投标文件只需要投标牵头人签章即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中同一专业资质和工作内容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不得两家联合承担。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企业拟派人员;联合体的牵头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在本工程招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4)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共同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联合体和联合体成员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设计资质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五、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七、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 5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 4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投标报价(10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报价分计算方式: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11.8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得0.5分,最多得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注:小微企业单独参与投标或小微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报价得分。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报价得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现状分析 | 1、对本工程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工程内容、建设条件的认知情况。(满分4分,评委酌情打分) 2、对本项目雨水系统管道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满分6分,评委酌情打分) | 10分 |
2 | 规划及建设条件分析 | 1、分析项目与区域相关规划及政策的符合性及衔接关系。(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2、结合片区雨水管网规划及现状情况,分析项目实施的意义。(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3、阐述与周边及片区内相关建设项目的衔接关系。(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 6分 |
3 | 工程总体方案 | 1、项目排查成果大纲、雨污混接改造测量、排水管道检测、设计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是否全面、合理等。(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2、合理确定雨水管网检测排查、测绘、勘察、整改设计的基本原则,方案比选论证全面、合理。(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 10分 |
4 | 工程设计方案 | 1、选用规范、技术标准应准确,工程内容应完整。(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2、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理解应全面、充分。(满分3分,评委酌情打分) 3、对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排查、测绘、勘察、整改设计方案是否全面、科学、合理、可行,与实际相符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 4、提供必要的方案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汇水服务范围图、改造方案平面图及结构支护回填大样图等。(满分8分,评委酌情打分) | 18分 |
5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检测排查、测绘、勘察、整改设计等工作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 2分 |
6 | 质量要求及保证措施 | 检测排查、测绘、勘察、整改设计等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 2分 |
7 | 现场服务计划(包括后续服务)及措施 | 现场服务计划(包括后续服务)全面、合理可行,人员数量和经验配置合适,具体措施得当、清晰,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 2分 |
注:(1)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
(2)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
3、企业实力和业绩(40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机构与人员配备 | 1、项目组设计人员配备(16分): (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①具有省级(或直辖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师(含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院士)的得1分;具有地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师(含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在市政排水工程领域以项目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③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0.5分,最高得1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结构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结构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结构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造价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造价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造价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设备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6)规划专业设计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规划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规划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项目组勘测人员配备(8分): (1)岩土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全部勘察任务单位提供):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岩土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岩土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2)测绘专业人员(2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全部测绘任务单位提供):具有注册测绘师且具有测绘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测绘师且具有测绘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本小项限评2人,最高得4分。 (3)排水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全部测绘任务单位提供):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4)费控专业人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全部勘察或测绘任务单位提供):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项目组检测人员配备(1分): (1)管道检测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排查任务单位提供):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证书得0.5分;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更新与非开挖修复应用工程师证书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上评分因素提供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含其所属分支机构)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5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3.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该人员不予计分。 ③以上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以正式有效的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 25分 |
2 | 企业业绩 | (1)设计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4000万元或合同估算价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内容须包含非开挖修复工艺,阶段须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勘察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全部所有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勘察业绩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3)投标人测绘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全部所有测绘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测绘业绩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4)投标人排查、检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全部排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额25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排查、检测等业绩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为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如为联合体形式签署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同一项目业绩按照最高得分仅计分一次。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不得分; | 5分 |
3 | 企业奖项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排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 1 分;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本小项获奖限评两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全部勘察任务单位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勘察项目获得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每有一项得 1 分;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本小项获奖限评两项,最高得2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全部测绘任务单位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测绘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测绘学会颁发的测绘奖项的,每有一项得 1分;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测绘学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本小项获奖限评两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获奖证书或奖牌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可提供项目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发证单位出具的公示、通报等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 6分 |
4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获得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和创优型企业表彰的得 2 分;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和创优型企业表彰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或荣誉文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不予计分。 | 2分 |
5 | 检测排查设备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所有检测排查任务的单位提供)自有管道CCTV检测机器人和自有封堵、修复气囊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所有检测排查任务的单位提供)自有管道检测潜望镜、毒气检测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上述所有检测排查设备需提供采购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 2分 |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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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6年1月23日00:00起至 2026年1月27日24:00止;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发布。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2月 13 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5号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 路5号五楼
联系人:林涛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1-88991955 电话:0511-88992603
十二、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和 造价管理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9980212 联系电话:0511-89883663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网上招投标系统:
江苏CA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http://***/051/051002/carelated.html%3C/u%3E%3C/p%3E%3Cp%3E 联系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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