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82
二、项目名称:G353翠屏区象鼻街道至屏山县屏山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9号楼2单元1708 | 457,700.00元 | 97.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0039900 | C20039900 其他咨询服务 | G353翠屏区象鼻街道至屏山县屏山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 | 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元均(采购人代表)、闵阳艳、夏峰、廖一权、罗恒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清音路11号绿地文旅中心7层
联系方式:17761274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凤英
电话:0831-808881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