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8120250730002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ZFC140481202507300021-02)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政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
2024)79号、潞城发改审发(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潞
新污水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等。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潞华山水生活区南及主城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对现状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标改造,对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扩容等,使厂区
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并降低运行成本,对老旧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改造
,对现状道路进行开挖及恢复,建设智慧管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工艺及设备改造;2、新建1万m进水调节池、粗格栅
及提升泵房;新建换热站和加热系统;3.管网工程:4、建设智慧管网:5、污水处
理厂生产区及办公区建构筑物拆除、改造与新建;6、因厂区改造破坏的道路、
绿化、围墙、路灯、管线等附属设施进行恢复和新建。
2.4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21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 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 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财务要求: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
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 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 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