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
编码
:
HBZS-2025-126
1.招标条件
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已由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关于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
(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东发改字〔
2025〕
20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
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
总
投资
24077.4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
价
20926.98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内容包括
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改造
41925米,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改造16386米,化粪池改造211个,新设充电
桩
420
桩
套,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
沧州市东光县城区
。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监理及相关服务
。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
4
其他: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
具有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
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
5
具有
注册
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
7
本次招标(
?
允许
/
?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7
.1投标人提供在建
工程
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
3.
7
.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
在沧州市市政项目
数量不超过
2
项
;
3.
8
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
2025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
。
(三)其他
3.
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10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6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3.1
1
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沧州市全流程”
下载招标文件
;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1
2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
2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
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高璟
,联系电话:
13315157648/0311-66031201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17-7809193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冀政务办
[2023]35号)
,
本项目采用
“双盲
+
分散
+远程异地”
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
异地评标。评标专家
“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
“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
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
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2)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参照
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9%收取代理费,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
(
3)平台使用情况: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
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
须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s://***/hbggfwpt/%3Cp%3E
)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
效的,自行
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
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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