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土字〔2026〕第3号
经平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平远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T2026-003 |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 | 8831 | 一类工业用地 | 50年 | 8831 | 一类工业用地 | ≥40% | ≥1.2 | ≤20% | 432 | 200 | 10 |
注:1.表中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2.使用年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3.宗地出让起拍价为人民432万元(其中地价为169.56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市场价值为262.1万元);4.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5.其它规划参数详见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
凡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当事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参与地块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地块拟用于“竹制和木制蒸汽深加工产品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4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6%。
(二)竞买人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与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同时须接受低效用地的监管要求。
(三)产业准入标准按照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平远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执行。
(四)上述条款应纳入《投资监管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2日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3-8899186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张先生 黎先生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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