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甘泉堡自贸试验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甘泉堡自贸试验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区财政自筹或中央预审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专项资金:473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泉堡自贸试验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甘泉堡自贸试验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包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3、投标人必须是2023年度在乌鲁木齐市质监站备案的检测单位(提供备案证明);
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检测检验机构认证(CMA认证)资质;
1.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检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1.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
1.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9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1.10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4日1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3日1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10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