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浙鼎建招[2025]117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市区市政设施养管工程监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资金市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含公路部门委托养管)的人行道、车行道、桥梁、隧道、排水及相关的附属设施、景观亮化的养护工程、对市区污水管网修复PPP项目运维期和上级交办的维护工程所涉及的维护内容的全部监理总投资约3780万元(两年)。
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含公路部门委托养管)的人行道、车行道、桥梁、隧道、排水及相关的附属设施、景观亮化的养护工程、对市区污水管网修复PPP项目运维期的监理技术服务和上级交办的维护工程所涉及的维护内容的全部监理。
2.3监理费招标控制价:75.799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75.7990万元;
2.4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在浙江(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最多为2个)。
3.7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7.1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允许有2个在建工程,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0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1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2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网上下载:2025年6月17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51号
联系人:刘里俊
电 话:0578-21297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1楼
联系人:沈诗玲、应芳芳、雷招华、沈益明
电 话:0578-2522968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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