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河南路站卫生间改造、营区外墙粉刷及北京路站原执勤楼内墙粉刷、营区地坪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地区新城街道解放中路10号体育馆东看台二楼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JZXCS-2025-01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河南路站卫生间改造、营区外墙粉刷及北京路站原执勤楼内墙粉刷、营区地坪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1278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1278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河南路站卫生间改造、营区外墙粉刷及北京路站原执勤楼内墙粉刷、营区地坪修复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4)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上年度(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6)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 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城街道解放中路10号体育馆东看台二楼8号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现场或邮件(423326077@qq.com)等方式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以邮件方式向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北大街1号一家亲大厦(新华书店旁)5楼公信公证处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北大街1号一家亲大厦(新华书店旁)5楼公信公证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供应商报名时,仅须提供其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等信息,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路46号(西城客运站对面)
联系方式:1529252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大源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建设路美家物流园B号楼一至二层1030号商铺
联系方式:高文玲18399213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玲
电 话:18399213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