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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河务管理中心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黑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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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QFYX-2025-008

项目名称: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1(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8条河流(渭河、泾河、三水河、漆水河、清河、冶峪河、泔河、黑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 2022、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于开标日前 6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7)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须知其他内容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河务管理中心

地址:秦都区大秦御港城10号楼607

联系方式:3813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风宜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三楼

联系方式:15592169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592169400

陕西秦风宜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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