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48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GZ5072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CGZ50720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济水路与阜阳北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地址位于长丰县双墩镇,东至阜阳北路道路绿线、南至济水路道路绿线、西至规划支路二道路红线、茨淮路道路红线,项目中有一条东西向平行茨淮路道路红线的分期线,一期是分期线南部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合计)约4.5万平方米。拟建设内容为三栋24米以下多层及2层地下停车库,另外配建室外场地及绿化景观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消防工程等附属工程。地面三栋多层建筑为一栋农贸市场,一栋沿街的肉产品检测中心和一栋蔬菜产品检测中心,农贸市场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肉产品检测中心3层,面积约2500平方米;蔬菜产品检测中心3层,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两层约2.13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14312.15375万元
2.8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后期涉及的需要深化设计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农贸市场装配式构配件的设计)、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深化设计要求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及后期的工程施工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9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宇桥科技园区内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黄传春
电 话:0551-6670906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俞凡
电 话: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3C/p%3E%3Cp%3E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sso/%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p%3E
1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534530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176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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