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5]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兴隆县。
2.2建设规模:1、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建设显控系统、扩声系统、无纸化系统、综合布线、动环、消防、网络及配套。2、平台支撑系统。搭建城市数据中台、物联网中台、时空地理信息平台、融合通信平台、智能分析平台,同步建设安全保障系统、运维保障系统。3、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搭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风险识别模型仓库、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应急指挥调度子系统,围绕城市供水安全、排水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风险监测,为运营人员提供城市安全运行现状评估、风险分析警示、态势研判、预案演练、联动处置、应急指挥等功能。4、多维安全感知体系建设。包括灾点监测预警终端700套、燃气安全感知终端30726套、供水安全感知终端960套、排水防涝安全感知终端60套以及多个场景的感知终端及监测应用体系建设。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2.3招标范围:兴隆县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已在投标企业注册;
??3.1.3信誉要求: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0
16:30至2025-10-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誉衡 电话:0314-55620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4-5052661
电子邮箱:
64575621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