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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乡镇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论证意见公示

单一来源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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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乡镇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采购内容: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乡镇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项目,大块镇、潞王坟乡辖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大块镇、潞王坟乡及耿黄镇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服务期限:3年。2.2最高限价:21000000.00元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0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新乡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预算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其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现对本项目的评分办法及采购需求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吕凌燕新乡一中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敏河南嘉创建设有限公司高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孟国明新乡县职教中心高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10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10月27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
联系人:周凤宾
联系方式:19712556911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双坛路3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73-391827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冬青街盛鼎科技楼12楼
联系人:胡会单、上官慧强
联系方式:1752597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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