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荟奥特莱斯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内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静安荟奥特莱斯建设项目
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曹新城项目核字
(2023)14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1.01%企业自筹和68.89%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期供配电(内线)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静安荟奥特莱斯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内线)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
2.3建
设
规模
:
本期项目新建配电室
3座,分别为A1(1#)、A4(2#)和B1(3#)配电室,A1配电室为中心配电室,为A4和B1配电室供电。A1配电室在地块南侧A1商业楼,容量为4*1600kVA;A4配电室在地块北侧A4商业楼,容量为2*1600kVA,B1配电室在地块西侧B1商业楼,容量为2*1600kVA。
本工程新建
A1中心配电室电源线两路,电源引自渔林110kV变电站。
本工程新建
A4、B1配电室电源线两路,电源点分别引自新建A1配电室两段高压母线的出线柜,每回配电室电源线均采用单根ZC-YJV22-8.7/15kV-3*240电缆。
本工程新建
A1配电室至A1楼A、B段,A6、A7、A8楼及室外充电桩A1-1AP-KC1、A1-1AP-KC2、A1-1AP-MC1、A1-1AP-MC2配电箱低压电缆,新建A4配电室至A2、A3、A4、A5和A9楼低压电缆,新建B1配电室至B1、B2、B3、C1楼及室外充电桩B1-1AP-KC1、B1-1AP-MC1、B1-1AP-MC2、B1-1AP-MC3配电箱低压电缆。
2.4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部门核发的承装、试、修
三
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4
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3%80%82%EF%BC%88%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B%A5%E8%AF%84%E6%A0%87%E6%97%B6%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3%80%82%EF%BC%89%3Cp%3E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9
:
00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下载,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09时
0
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到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5.
3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
400-9980000)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
下载文件
、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本项目执行
“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
隐藏
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315-5918258,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5-882001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
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
徐壮
联系电话:
0315-8987279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
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刘德进、
佟帅、刘朝伟
联系电话:
0315-5918258、15612595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