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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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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吴开审核发【2026】1号、吴开审核发【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瓜泾路北。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0922.94平方米,约合91.38亩,对原有污水处理设备及厌氧池、生化池、泵房等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拟淘汰落后设备13套,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并对厂区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更新及景观道路提升。项目建成后,处理污水能力为9万吨/天。总投资约8843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91862001049001001

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以上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270

90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1年9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承担过5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设计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良好。

3.5信誉要求:          良好。

3.6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1、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4-6 名(含 4 和 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 6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 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9月29日11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E6%88%96%E7%94%B5%E4%BF%A1%E7%BD%91%E7%BB%9C%E8%AE%BF%E9%97%AE%E5%9C%B0%E5%9D%80%EF%BC%9A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 (无系统 CA 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639850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1.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81790。

12.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邮    编:215200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陈康煜                        联 系 人:刘正刚

电    话:0512-63980063                 电    话:0512-634770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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