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西泉镇禹塘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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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西泉镇禹塘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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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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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zfygc20250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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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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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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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明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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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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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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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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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主任 1570560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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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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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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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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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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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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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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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工 1396564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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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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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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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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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09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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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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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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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海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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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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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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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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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63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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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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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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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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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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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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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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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23421214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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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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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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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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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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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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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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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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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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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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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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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1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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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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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费:65494元;专家评审费:7980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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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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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96564701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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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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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EF%BC%89%EF%BC%8C%E4%B9%A6%E9%9D%A2%E6%8A%95%E8%AF%89%E6%9D%90%E6%96%99%EF%BC%88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EF%BC%89%E9%80%92%E4%BA%A4%E8%87%B3%3Cu%3E%E5%87%A4%E9%98%B3%E5%8E%BF%E5%8F%91%E5%B1%95%E5%92%8C%E6%94%B9%E9%9D%A9%E5%A7%94%E5%91%98%E4%BC%9A%EF%BC%8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B%91%E7%9D%A3%E8%82%A1%3C/u%3E%EF%BC%8C%E5%9C%B0%E5%9D%80%EF%BC%9A%3Cu%3E%E5%87%A4%E9%98%B3%E5%8E%BF%E8%BE%85%E4%BB%81%E8%B7%AF%E4%B8%8E%E4%B8%AD%E9%83%BD%E5%A4%A7%E9%81%93%E4%BA%A4%E5%8F%89%E5%8F%A3%E8%A5%BF200%E7%B1%B3%E5%87%A4%E9%98%B3%E5%8E%BF%E5%8F%91%E6%94%B9%E5%A7%943%E6%A5%B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B%91%E7%9D%A3%E8%82%A1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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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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