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孙疃镇燕头行政村道桥中心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孙疃镇燕头行政村道桥中心村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下达濉溪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濉农工办?z2025?{16号);
1.4 招标人: 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
1.5 项目法人: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
1.6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汉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孙疃镇燕头行政村道桥中心村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2025092 ;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5092;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孙疃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濉溪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孙疃镇燕头行政村道桥中心村建设工程,本项目位于濉溪县孙疃镇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活垃圾治理:建设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亭;2、改厕治污:新建2处公厕;3、排水工程:新建雨污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2座;4、道路畅通:新建道路、路面拓宽及改造提升;5、河沟渠塘清淤:村内沟塘修坡清淤、生态护坡;6、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广场1座、配置健身器材、村标1处;7、公共环境整治:房前屋后环境治理,村庄亮化、绿化,五小园建设;8、乡风文明建设:墙体村规民约;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5459643.69元(含暂列金额2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
2.9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1 其他: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须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并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件;退休人员应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退休证明及身份证。
3.1.7 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 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免费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0512-58188516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 01 月 15 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 二 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三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016县道附近
联 系 人: 赵昂昂
电 话:1900561178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恒大雅苑北区8#801
联 系 人:耿汉清
电 话:15105616573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11楼
电 话:0561-6079930
10.6 异议联系人
姓 名: 耿汉清
联系方式:15105616573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58188516)。
11.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11.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濉溪县徽商银行:225008711141000002015639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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