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4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参考品牌“安装工程材料品牌:变配电设备品牌:ABB、施耐德、西门子; 配电箱品牌:正泰、德力西、施耐德;”此处的变配电设备是指高低压配电柜、进出线柜等。配电箱是指低压配电柜出线端后的各类配电箱,如:楼层照明配电箱、总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等。
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按每月实际完成产值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预付款在支付至80%以前抵扣完成。”是指“工程款按每月实际完成产值的100%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预付款在支付至80%以前抵扣完成”。
3、招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工期60天”此处的60天不含施工勘察阶段,但施工勘察不得影响总工期”。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注:本澄清通知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云南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