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石泉紫阳平利镇坪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石泉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5-AK-036
项目名称:安康市石泉紫阳平利镇坪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石泉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607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质保期: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3.8、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9、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函;3.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为建筑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 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写明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康市气象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3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0915-3110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徐倩 0915-3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18691545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