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三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6%E6%9C%8823%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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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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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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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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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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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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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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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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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3C/p%3E%3Cp%3E%3C/p%3E%3Cp%3E%E6%96%B9%E5%BC%8F%EF%BC%9A%E8%B4%B5%E5%B7%9E%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3E%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5%A4%A7%E5%8E%85-%3E%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6%9D%BF%E5%9D%97(%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5%9D%80: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3C/p%3E%3Cp%3E%3C/p%3E%3Cp%3E%E5%94%AE%E4%BB%B7%EF%BC%88%E5%85%83%EF%BC%89%EF%BC%9A0%3C/p%3E%3Cp%3E%3C/p%3E%3C!-- 第四段 -->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EF%BC%89%3C/p%3E%3Cp%3E%3C/p%3E%3Cp%3E%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06%E6%9C%8823%E6%97%A5 09时30分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