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淳安县姜家镇中心小学(含淳安县文昌镇中心小学、淳安县王阜乡中心幼儿园、淳安县界首乡中心幼儿园、淳安县鸠坑乡中心幼儿园、淳安县宋村乡中心幼儿园)2025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ZJTZCA202500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
项目名称 | 标项 | 疗休养线路 | 人数 | 最高限价(元/人) | 备注 |
淳安县姜家镇中心小学(含淳安县文昌镇中心小学、淳安县王阜乡中心幼儿园、淳安县界首乡中心幼儿园、淳安县鸠坑乡中心幼儿园、淳安县宋村乡中心幼儿园)2025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 标项一 | 线路一:省外青海线 线路二:省外重庆线 | 人数待定 | 省外:省外疗休养3000元及大交通费3000元,超出部分按实际结算(含大交通费超出部分),总价不高于当月的市场价。 | 每个标项确定一家旅行社。 |
标项二 | 线路一:省内嵊泗西塘线 线路二:省内岱山宁波线 线路三:省内绍兴宁波线 | 人数待定 | 3000 | ||
备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项,投标人可连报不连中。按标项一至标项二的顺序依次开标,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已中标单位不参加后面的标项报价评审。投标报价文件标项一至标项二分别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省外线路疗休养不含往返大交通费(仅限火车票及飞机票),该部分费用由采购单位另行支付,不含在本次3000元/人的预算内。且大交通费需控制在3000元/人以内,大交通费凭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报销凭证进行实名报销。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水岸度假村6号楼A座2楼综合办公室。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登记表。(以上报名资料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3日13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交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水岸度假村6号楼A座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5年7月3日13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交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水岸度假村6号楼A座2楼开标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磋商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磋商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水岸度假村6号楼A座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嫩英联系电话:13819165876
采购方联系人:郑亚华联系电话:15858270160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表.doc(0.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