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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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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LYGQTZYQ-GCSJ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立项,备案号为连发改备〔2024〕73号。招标人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即 81#、82#泊位)于2011年建成并投产运行,建设规模为2个10万吨级专业化泊位,原设计通过能力分别为 313万吨和318万吨,设计吞吐量均为 300万吨,满足氧化铝、散化肥的装卸船需求。随着国际大宗散货运输船队对于外贸矿石的接卸港的靠泊等级要求的提升,为满足港区的生产经营需求,更好服务外贸散货原料的进口中转功能,拟将现有81号82号泊位2个10万吨级专业化泊位改建提升为2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泊位总长度维持733m不变,设计年吞吐量115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160万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81号82号泊位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范围内所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配套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初步设计概算、经济效益分析等。

初步设计还需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计专篇、环保专篇、智能化专篇、职业病专篇等相关专篇,相关专篇需单独成册。

(2)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配套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施工图预算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码头下方结构缺陷修复、临时用电等部位,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后续服务包括: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施工、设备及监理招标,提供相应的技术规格书;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4)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含专篇)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2)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3)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设计工作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成的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4.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5 其他要求:

3.5.1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3.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洪建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许鹏、孙文工

电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565184967@qq.com

8、其他

8.1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1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19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JS86531176@126.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许鹏(联系电话15720606196)予以确认。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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