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 厦门实验中学下潭尾南高中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2.4招标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招标内容”修改为:“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删除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5其他“一、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人电子章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作为资格文件组成内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文件其他资料”条款内容。 4、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1“(3)投标人还须附上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施工阶段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3)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投标人还须附上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施工阶段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投标人还须附上①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以及②根据前述管理办法所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无法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应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该类似工程业绩为装配式建筑工程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应能体现该单体建筑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否则,其业绩不计。” 5、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6.4.2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技术文件完整性-2.修改为:“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BIM技术应用方案的,BIM技术应用方案应符合的有关规定:(1)BIM技术应用方案应当为使用BIM软件将模型成果转换成MP4格式的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其中实质展示模型成果时长不少于1分钟;演示视频最大只能上传1G的文件;(2)BIM技术应用方案至少应包括①项目整体模型;②结构整体分析及复杂节点深化;③场地布局模型;④关键节点模型;⑤项目进度计划与BIM配对、计划和实际双维时间数据管控;⑥施工组织及重点难点工艺模拟。” 6、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信用要素“子要素内容”中“施工总承包系列或施工专业承包系列”修改为“施工总承包系列”。“评审标准”中“施工总承包系列或者专业承包系列”修改为“施工总承包系列”。其余内容不变。 7、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21.6.13修改为:“21.6.13本项目施工应满足《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住建规〔2024〕8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5〕7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厦门市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8、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三、安装工程-(六)正式用电-1.干式变压器-品牌表三”中的“利润智能”修改为“科润智能”。 9、 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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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0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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