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GS-ZC-2026-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消防验收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部分、框架协议(格式) | 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协议各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1、入围供应商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入围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如有)的,每逾期一日扣除逾期项目服务费百分之[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视为入围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服务对象有权单方面解除此项目合同,入围供应商除须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支付此项目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2)入围供应商交付的成果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服务对象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服务对象支付此项目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3)入围供应商未得到采购使用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后续费用。同时,供应商必须退还采购人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协议各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1、入围供应商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入围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如有)的,每逾期一日扣除逾期项目服务费百分之[1%]的违约金,且累计逾期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2)入围供应商交付的成果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服务对象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服务对象支付此项目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入围供应商未得到采购使用单位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未完成部分的服务费不予支付;供应商需退还已收取但未提供对应服务的费用,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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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联系方式:陈晨 杨童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联系方式:0990-660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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