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浉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浉河区南湾蜈蚣山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2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浉河区南湾蜈蚣山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85,800.00元 | |||||||||||
最高限价:985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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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浉河区南湾蜈蚣山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购置3套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搭配4根12米高杆景观灯,主要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5.4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市博物馆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监督部门: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76-63127027、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本次代理服务费为168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与107交叉口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60376170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禾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管委会编钟大街9号 | |||||||||||
联系人:李英俊 | |||||||||||
联系方式:186376606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英俊 | |||||||||||
联系方式:186376606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