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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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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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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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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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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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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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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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建设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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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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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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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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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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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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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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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22025
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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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S436以北富世大道以东02-0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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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总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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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92.37㎡
(合75.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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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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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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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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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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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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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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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0
(设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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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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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22025
B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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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S436以北富世大道以东02-0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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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总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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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63.47㎡
(合96.7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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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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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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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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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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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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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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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40
(设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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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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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17:00时止,持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办理竞买申请手续(9:00-12:00时,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竞买宗地的地块编号(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顺县支行,账号:100196245080010001或开户行:四川富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8030120002225115)以到账为准。法人申请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申请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本次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认真阅读宗地出让文件,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为准。《拍卖出让文件》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终止时止,在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底楼(复印室)领取。要求现场踏勘的与我中心联系,未到现场踏勘或踏勘不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5年9月28日10:00时在富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举行拍卖会。
五、其它事项
(一) 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
联系人:古先生张先生